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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化经营单位及室外公共场所有序恢复开放运营的通告

  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盘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即日起有序恢复室外公共场所、文化经营单位开放运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市公园、广场、旅游景点景区等室外公共场所全面恢复向市民开放。引导支持书店、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文化馆、室内体育运动场馆等文化经营单位恢复正常运营。


  二、恢复开放运营的公园、广场、旅游景点景区等室外公共场所管理部门和书店、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文化馆、室内体育运动场馆等文化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第二版企业及员工疫情防控措施20条,进一步完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限流措施,安排专门人员维持秩序,严控人员聚集,杜绝交叉感染。


  三、各县区(经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文化经营单位恢复运营的指导服务工作,帮助解决运营中的问题,指导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员工防护等防控和安全工作。


  四、歌舞厅、网吧、酒吧、洗浴、足道、游戏厅、台球厅、茶楼、棋牌室、电影院等娱乐场所以及各类教育机构线下服务恢复运营时间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另行通知。




  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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