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top_img.png

盘锦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浏览次数:3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通过盘锦市统计局部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57条,“盘锦统计”微信发布信息78条,主要包括通知公告、部门会议、经济信息、每月发布、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统计制度、经费预算等信息。细致全面准确做好统计数据公开和解读工作,及时发布统计公报,编发月度统计资料本和统计年鉴,公开统计数据;按月发布经济社会运行情况,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面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中应当包括的事项目录逐一进行优化调整,明确信息发布责任科室,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依法实行“多人核验、逐级把关”的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是平台建设情况。

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重要作用。加强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注重提前谋划,增强时效性、可用性与互动性。完善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和运维工作机制,定期排查风险隐患,做好日常监测。

五是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等制度,修订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网站管理制度》等规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舆情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强化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力度,提升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提升数据发布质效。不断完善网站架构,优化智能检索系统,为公众提供更为便捷、优质的数据查找,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元化需求。二是不断提升数据解读影响力。强化选题设计,运用多媒体产品进行数据发布及解读、统计知识普及和热点回应等,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三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创新性有待增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仍需加强培训,业务能力和网络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盘锦市统计局

2024年1月18日

上一篇: 没有了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统计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09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54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51号

联系电话:0427-2822251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