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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盘锦市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3-04-20 浏览次数:2566

2022年全市认真落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全力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规上文化及相关产业逐步恢复,与全省增速差距日益缩小。加强对盘锦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分析研判,对于制定盘锦市文化产业长期发展规划,推动文化产业提质增速意义重大。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以下简称“规上文化企业”)11家,其中文化制造业3家、文化批零业2家、文化服务业6家,单位总量比上年减少1家。

规上文化企业资产总计5.24亿元,同比下降3.1%。其中文化制造业2.77亿元、同比下降1.7%;文化批零业0.24亿元、同比增长14.0%;文化服务业2.23亿元、同比下降6.3%

规上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3.30亿元,同比下降0.1%。其中文化制造业1.19亿元、同比增长7.5%;文化批零业0.04亿元、同比增长15.7%;文化服务业0.10亿元,同比下降46.3%

二、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利好态势

1、营业收入总量不断增加,增速快速提高,与全省的差距持续收窄2022年,全市规上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3.30亿元,比一季度增加11.04亿元,占全省比重由一季度的1.4%提升到1.8%;同比增速由一季度的同比下降37.3%提升到下降0.1%,与全省的差距由一季度低于全省36.2个百分点赶超到高于全省1.6个百分点。

 分产业情况看,文化制造业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是主要拉动力。2022年,全市文化制造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别从前三个季度的-40.7%-5.2%0.4%到全年的7.5%,一路走高强势拉动,使得全年营业收入在文化批零业和文化服务业同比增速时增时减的情况下,总量仅比上年同期减少0.01亿元,基本持平。

分县区情况看,全市各县区形成合力,共同拉动文化产业单位营业收入快速恢复。我市规上文化企业主要分布在兴隆台区、大洼区和盘山县,其中在营业收入贡献上以兴隆台区和盘山县为主,二者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97.6%2022年各季度,兴隆台区和盘山县的文化产业单位营业收入同比增速一路向好,其中兴隆台区从二季度开始扭负为正并逐步提升、盘山县虽至年底依然为负但下降幅度却逐季收窄,二者共同作用促使全市文化产业单位营业收入逐渐向好。

1  2022年盘锦市规上文化产业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亿元、%

1-4季度

1-3季度

1-2季度

1季度

总量

同比

增速

总量

同比

增速

总量

同比

增速

总量

同比

增速

   

13.30

-0.1

9.25

-1.16

5.73

-5.6

2.26

-37.3

一、按产业类型分组

  文化制造业

11.86

7.49

8.49

0.39

5.36

-5.21

1.99

-40.67

  文化批发和零售业

0.40

15.7

0.23

-2.36

0.16

22.16

0.10

42.15

  文化服务业

1.04

-46.28

0.53

-20.33

0.22

-25.8

0.17

-6.9

二、按地区分组

  兴隆台区

6.12

4.39

4.37

3.17

3.20

1.5

1.46

-19.88

  大 洼 区

0.32

-30.92

0.23

-28.92

0.08

-24.5

0.06

29.93

  盘 山 县

6.86

-1.82

4.66

-3.13

2.45

-12.88

0.74

-57.3

2、文化制造业始终在盘锦市文化产业中占主体地位2022年,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企业数占盘锦市比重27.3%、从业人员占比89.1%、资产占比52.9%、营业收入占比89.2%。除单位数量外,均居三大产业首位(见表2)。其中机制纸及纸板和其他智能消费设备制造拉动力较强,6月之后营业收入增速逐步增长;另外5G通讯的快速发展,智能消费设备制造拉动力增强,3月份以来逐渐增长。

2  2022年盘锦市规上文化服务业占比情况

法人单位数

(个)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人)

资产总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11

3279

52.4

13.3

文化制造业占比(%)

27.3

89.1

52.9

89.2

3、文化相关领域占主导地位。按照文化产业类别分类,文化及相关产业分为文化核心领域和文化相关领域,共计九个行业类别,我市规上文化企业主要分布于其中的六个行业中,其中核心领域4个、相关领域2个。2022年,隶属于文化相关领域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两个行业营业收入合计占比达到91.3%,分别为46.2%45.1%,成为我市规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的主要创造者。

3  2022年盘锦市规上文化产业九大类主要指标情况

单位数

(个)

营业收入

(亿元)

营业收入占比

%

  

11

13.3

-

文化核心领域

8

1.2

8.7

文化相关领域

3

12.1

91.3

具体分行业类别看,我市规上文化企业分布的六个行业,营业收入“24降”。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消费终端生产两类增长,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18.9%6.0%,分别比全省增速(-9.2%)高28个和(4.1%1.8个百分点。下降的4类中,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的下降对全市影响较大,分别下降51.0%40.0%,分别低于全省(-10.2%40个和(-5.6%34个百分点。

4、文化及相关产业创造的就业空间有望继续加大。2022年,全市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单位期末从业人员为3279人,比上年同期(3008人)上升9.0%,文化制造业、文化批零业都有不同程度上升,文化服务业持平。其中批发和零售业从业人员同比上升23.1%、制造业同比上升10.1%。整体上文化产业单位的从业人员已逐渐恢复,并呈现出略有扩大的趋势。

三、不足之处

1、文化新业态发展相对不足。从经济运行实际特点看“互联网+文化”领域持续快速发展,而文化新业态较为明显的16个互联网文化行业中,我市仅有1家企业,生产的产品只隶属于一个行业,即“其他智能消费设备制造”,新业态企业数量明显不足。

2、文化核心领域有待发展壮大。2022年,全市11家规上文化企业单位中,核心领域有8家,但实现的营业收入在全市占比仅为8.7%,占比从高到低分别是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分别为5.4%1.8%1.5%,缺少高质量高数量的文化产品供给。

3、文化服务业亟待快速回暖。2022年各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变化看,只有文化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速逐季下行,对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营业收入的增长起负向拉动作用。随着疫情转段,整体经济运行逐渐摆脱疫情翘尾因素影响,文化服务业亟待迎来收入回暖。

四、建议

1、强化市场主体培育,落实企业扶持政策。市场主体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根本,文化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文化企业关注力度,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升“专精特新”文化企业的培育精度,做到“保量提质”,同时确保各项扶持文化产业企业发展的政策落地生根,进一步夯实文化产业发展基础。

2、坚持创新驱动,深化文化与科技融合。疫情期间加速了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进程,科技已成为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一方面,新文创、新业态激发新体验新消费,另一方面,“文化+数字”成为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要大力扶持文化企业进行创新研发工作,引导帮助文化产业转型升级。 

3、做大做强文化旅游,拉动文化产业消费和就业。以“红海滩、芦苇荡”为依托,借力于“盘锦市入选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之机,优化文化旅游产业结构,丰富文化旅游品种,在“世界闻名红海滩”基础上,建设国际知名文化旅游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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