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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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疫防指办〔2022〕386号
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保障国庆假期群众出行安全有序,切实巩固我省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全省人民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国庆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倡导群众就地过节。假日期间非必要不跨市出行,切实降低跨区域流动感染风险。如确需出行,要谨慎选择目的地,出行前认真查询目的地疫情风险状态和疫情防控政策,不前往高中低风险区和有病例报告的地区,往返前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服从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错峰出行、做好防护。加强旅游活动管理,对国内陆路边境口岸城市、有中高风险区的县(市、区、旗)和直辖市的区(县),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2.审慎举办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尽量缩小规模,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倡导群众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尽量减少人员数量。承办100人以上宴会的酒店、宾馆要事先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
3.严格落实主动报备制度。所有域外来返人员抵辽前均需提前48小时通过APP或微信小程序等向目的地社区(村)自主报备,抵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报告,并严格按要求分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各地要督促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解除隔离后返辽人员,主动向社区(村)报备,提倡3天内非必要不外出,期间至少进行两次核酸检测,确需外出时做好防护、“点对点”方式出行。
4.严格入辽通道管理。机场、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公路口等入辽通道对所有域外来返人员严格实行免费“落地”核酸检测,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提醒来返人员结果未出前,严格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严格测温、扫码、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旦发现涉疫重点人员,第一时间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相应管控措施,防止疫情输入和传播。
5.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严格执行入境人员“7+3”健康管理服务措施,确保从“国门”到“家门”的全流程“管道式”闭环管控。落实落细直接接触入境人员、物品和相关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集中封闭管理、每日核酸检测等管理制度,严防“破环”导致疫情外溢。强化海上疫情防控,引导渔民出海作业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与境外渔船渔民接触,严格执行回港后立即报备、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铁桶式”闭环管理,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及其运输工具的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工作,加强转运、加工等环节疫情防控。加大对走私、偷渡等非法出入境活动的打击力度,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
6.严格常态化高质量核酸检测。继续实行各地每周一次高质量区域性核酸检测和重点人群每日一检、两日一检、每周两检等措施,做到不落一次、不漏一人,确保精准筛查,及早发现潜在风险。
7.严格重点场所管控。影剧院、KTV、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公共浴室、棋牌室、网吧、商超、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要在醒目位置公示最新疫情风险等级,严格落实人员戴口罩、一米线、测温扫码验证、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拒绝体温异常、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7天内疫区旅居史等人员入内,并根据人流量适时采取限流措施。医疗卫生机构(含发热门诊、小诊所、药店等)要严格落实风险排查、预检分诊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探头哨点”“预警雷达”作用。切实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8.做好个人防护。倡导群众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义务,加强自我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开窗通风、咳嗽礼仪、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规范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引导群众主动配合防疫部门依法落实各项防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