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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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各地存在散发性疫情,为及时有效发现和控制传染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定于10月15日-16日在全市范围内分时段分区域开展高质量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市区域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不含:集中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人员、“辽事通健康码”为红码的居民(仍按原有规定和渠道检测)。
二、采样时间
10月15日-16日期间分时段分区域检测,由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自行安排。
三、采样地点
结合常态化采样点位,由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设置本次采样点位。
四、注意事项
1.所有人员要按照社区(村)通知,分时段到各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各出租户房东要督促租户按时参加核酸采样。
2.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等候,待检人员与采样台保持5米以上距离。其余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扎堆聚集。采样完成后,请立即戴好口罩,离开采样现场。
3.居民到采样点时提前展示辽事通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不会使用辽事通的老人、儿童,请家人、邻居代为展码,或携带身份证。
4.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不出具书面报告。
5. 因参加核酸检测造成误工,用人单位不得作缺勤处理。
6.请6个月内曾经阳性现已康复人员,主动告知采样点,实施单人单管采样检测。
7.采样登记时请主动与信息录入员核对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避免系统识别误差,无法查询结果。采样后24小时内请保持手机畅通。
8.10月15日-16日,常态化便民采样点停止工作。10月17日起,常态化便民采样点仍按原公示时间运行。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积极参加区域核酸检测。感谢广大居民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盘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