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现阶段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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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经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我省多地发生本土疫情,适逢秋季开学迎来学生返校高峰,开海后渔民生产活动增多,中秋节探亲访友人员流动频繁,婚庆等聚集性活动扎堆,疫情输入风险加大。为进一步筑牢我市疫情防线,降低传播风险,保障全市人民健康,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域外来(返)盘人员管理,一律实行落地即检
(一)凡域外来(返)盘人员,务必提前24小时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如实报备(通过微信小程序“E盘锦”、电话、面访等方式),同时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对从各交通出入口入盘人员,在交通出入口进行免费落地核酸检测。没有第一时间进行落地即检的人员,务必在入盘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返)盘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地区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低风险地区现阶段暂时参照中风险地区来(返)盘管理。常态化防控区来(返)盘人员实施落地即检,抵盘后第三天需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提倡就地过节、居家休假、市内游。非必要不前往7天内出现本土疫情的县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离盘前要向单位报备,严格落实审批程序和各项防疫要求。
二、加强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
车站、口岸、码头、公共交通工具(汽车、火车)、宾馆(旅店)、商场超市、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棋牌室等各类休闲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月子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对7天内有域外旅居史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域外旅居史人员查验1周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医疗机构等特殊行业,按照行业相关要求执行。
三、加强婚丧宴请、大型活动管理
(一)倡导“宜静不宜动、宜散不宜聚”,提倡婚丧简办,减少聚餐聚会。
(二)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如确需举办,举办方要严格落实向属地村(社区)报批制度,提交聚餐活动举办者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聚餐事由、举办时间、宴请人数等信息,并对参加人员健康状况负责;承办100人以上宴会的酒店、宾馆要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向所属乡镇(街道)报批,并严格落实查验行程卡、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E盘锦”报备,做好通风消毒、提醒个人防护。外省市参加人员需提供抵盘后本地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日内有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严禁参加。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联欢娱乐等人群密集场所和市内公共场所要严格控制人数,落实相关防疫措施。
(三)坚决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严禁各类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为传销组织提供活动场所和服务。
四、全面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各县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从严从紧、从实从细抓好各项防控措施,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各县区、经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压实属地责任,及时传达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重点场所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员工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台账的建立、更新、督导检查、统计报送等工作,确保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范围全覆盖,频次符合要求。对因个人不及时主动报备、刻意隐瞒行程和接触史,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到位,属地落实防控措施不力,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力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盘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