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市民用车辆年增1.5万辆
1.载客汽车共计20.5万辆,比上年增加11.7万辆,同比增长9.1%。其中,大型载客汽车2074辆、中型载客汽车1498辆、小型载客汽车近20万辆、微型载客汽车2571辆。分别占载客总数的比重为1.0%、0.7%、97.0%、1.3%。
2.载货车共计2.3万辆,其中:重型货车7153辆,比上年增加115辆, 轻型货车14717辆,比去年减少922辆,中型货车1162辆、微型货车5辆。基本与上年持平。
3.拖拉机达到13300辆,比上年增加358辆,增长2.8%。挂车达到3677辆,比上年增加169辆,增长4.8%. 摩托车12321辆,比上年减少697辆,下降-5.4%。
4.从全市汽车总量看,私人汽车增长幅度较大。2015年个人汽车保有量已达20万辆,比上年增加1.8万辆,增长10.1%。其中,轿车数量达13.9万辆,比上年增加13545辆,增长10.8%。
5.另机动车驾驶人大幅增长,新驾驶人比例较高。2015年,全市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超过38万人,与上年相比增加3.3万人,增长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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