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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序号 项目
名称
执法类别 执法主体 承办
机构
执法依据 实施
对象
办理
时限
收费依
据标准
备注
法律 行政
法规 
地方
性法规
部委
规章
政府
规章
1 对拒绝提供统 计资料或者经 催报后仍未按 时提供统计资 料等行为的处  行政处
盘锦市 统计局 执法监 督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009年  6月27日修 订)第四  十一条
法人或其他组织 3个月 不收费
2 对迟报统计资 料等行为的处  行政处
盘锦市 统计局 执法监 督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009年  6月27日修 订)第四  十二条
法人或其他组织 3个月 不收费
3 对未经批准,  自行公布统计 资料等违法行 为的处罚 行政处
盘锦市 统计局 执法监 督科 《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
(2017年  7月27日修 正)第三  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个月 不收费
4 对未设置原始 记录、统计台 账等行为的处  行政处
盘锦市 统计局 执法监 督科 《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
(2017年  7月27日修 正)第四  十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个月 不收费
5 对统计人员工 作失职,造成 统计资料重大 差错等行为的 处罚 行政处
盘锦市 统计局 执法监 督科 《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
(2017年  7月27日修正)第四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个月 不收费
6 对利用统计调 查损害社会公 共利益或者进 行欺诈活动等 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
盘锦市 统计局 执法监 督科 《辽宁省 统计管理条例》
(2017年7月28日修正)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个月 不收费
7 对伪造、变造 或者冒用统计 调查证行为等 处罚 行政处
盘锦市 统计局 执法监 督科 《统计调查 证管理办法 》(国家统 计局令第
19号,
2017年9月 1日起实
施)第十二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个月 不收费
8 统计监督检查 其他行
政权力
盘锦市 统计局 执法监 督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009年  6月27日修 订)第三  十五条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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