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级网格”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 发布日期: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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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实施城市网格化管理,建立处置快速、监督有力、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形成“人在格中管、事在格中办、难在格中解”“社区有网、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负其责”的良好局面。
我市成立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统筹协调,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辽滨经开区、辽河油田公司、工信、公安、交警、住建、交通、消防、通信、京环等相关单位参与,各部门协调配合。
城市网格化管理按照“人员到网格、责任到网格、处置到网格、奖惩到网格、机制到网格”的原则,将全市按城市管理标准划分若干责任网格。责任网格的划分主要以街道、社区为空间对象,对事件、部件进行标准化、数字化管理,建立统一的监管、督查、指挥中心。通过对责任网格内事件和部件的巡查、管理和处置,建立及时发现、快速处置、限时办结的管理体系。
科学划分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区域,建立属地管理为主体、行业权属为主责、执法部门综合协调的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设置“市、县区、镇街、社区”四级网格。
全市城区网格区域划分以社区居委会所辖行政区域为基础,按照便于管理原则,划分210个城市管理网格,65个静态停车管理网格,以及环境卫生专属网格,网格划分做到全覆盖,周边界限明确,不留空白区域,不交叉重叠,区域内包括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建筑工地、公园广场等。全市城市管理网格内每格至少有1名网格人员。
突出基层的城市管理主体地位,强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四级网格负责开展日常巡查、主动发现问题、跟踪问题整改。对市容市貌、户外广告、违法建设、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城市管理事项进行巡查管理。及时上报网格有关问题信息,及时处置、调解发现的矛盾纠纷或风险隐患。
城市管理网格化管理建立巡查发现、台账日志、主动治理、定期调度、监督考核等机制。通过建立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对责任网格内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全方位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四级网格员将采集到的各类城市管理信息统一登记、造册、分类、汇总,相关数据信息录入台账,上传至精细化网格管理平台。城管网格员填写《巡查日志》,每天如实记录当日巡查、发现问题、处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