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新一轮消费券来啦,消费者最高可得1.6万元
- 发布日期: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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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自2024年5月31日起,市政府拿出500万元,各县区同向发力,叠加联动,累计发放960万元消费券,包含汽车、家电、家居、电动自行车、成品油、商超零售等多个领域,消费者可以享受更优惠的价格、更优质的产品和更优越的服务。政府补贴、企业让利,以旧换新,多重惊喜,全民盛惠,消费者最高可得1.6万元,先领先得,发完为止。
一、盘锦市全域汽车消费补贴
盘锦市全域汽车消费补贴以家电及电动自行车消费券、其他类消费券形式发放,活动总金额500万元。个人消费者(不限户籍)在参加活动的盘锦市汽车经销企业购置非营运车辆(不含二手车),并在盘锦市税务局缴纳相关税费,可申领盘锦市汽车消费补贴。
新车购车补贴
新车发票金额5万元(不含)以下,可分别申领300元家电及电动自行车消费补贴和200元其他类消费补贴,共计500元。
新车发票金额5万元(含)—10万元(含),可分别申领1200元家电及电动自行车消费补贴和800元其他类消费补贴,共计2000元。
新车发票金额10万元(不含)—20万元(含),可分别申领1800元家电及电动自行车消费补贴和1200元其他类消费补贴,共计3000元。
新车发票金额20万元(不含)以上,可分别申领3000元家电及电动自行车消费补贴和2000元其他类消费补贴,共计5000元。
以旧换新补贴
对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消费者,通过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不含变更登记)并购买新车的,在购买新车补贴标准基础上,叠加给予1000元置换补贴(含600元家电及电动自行车消费补贴、400元其他类消费补贴)。
消费补贴可在参加活动的家电、电动自行车、商超零售企业消费使用。
二、盘山县汽车消费补贴
盘山县汽车消费补贴以家电、加油消费券形式发放,活动总金额30万元。个人消费者(不限户籍)在参加活动的盘山县汽车经销企业购置非营运车辆(不含二手车),并在盘山县税务局缴纳相关税费,可申领盘山县汽车消费补贴。
新车购车补贴
新车发票金额5万元(不含)以下,可分别申领300元家电消费补贴和200元加油消费补贴,共计500元。
新车发票金额5万元(含)—10万元(含),可分别申领600元家电消费补贴和400元加油消费补贴,共计1000元。
新车发票金额10万元(不含)—20万元(含),可分别申领900元家电消费补贴和600元加油消费补贴,共计1500元。
新车发票金额20万元(不含)以上,可分别申领1200元家电消费补贴和800元加油消费补贴,共计2000元。
以旧换新补贴
对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消费者,通过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不含变更登记)并购买新车的,在购买新车补贴标准基础上,叠加给予1000元置换补贴(含600元家电消费补贴、400元加油消费补贴)。
消费补贴可在参加活动的盘山县家电经销企业和加油站消费使用。
三、双台子区消费补贴
新车购车补贴
双台子区汽车消费补贴以红包形式发放,仅限于在参与活动的加油站便利店使用,活动总金额50万元。个人消费者(不限户籍)在参加活动的双台子区汽车经销企业购置非营运车辆(不含二手车),并在盘锦市税务局缴纳相关税费,可通过云闪付APP申领双台子区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于2024年6月1日开始,先领先得,发完为止。红包发放到账起30天(30*24小时)内有效,逾期失效,不予补发。
新车发票金额35万元(不含)以下,可申领消费补贴5000元。
新车发票金额35万元(含)以上,可申领消费补贴10000元。
家电消费补贴
双台子区家电消费补贴资金总额50万元,与企业优惠联动。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企业门店可购买若干件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按照剔除企业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享受一次立减补贴,补贴额不超过1000元。补贴方式为购买时立减,发完为止。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支付参加活动。
参与补贴活动的家电品类:空调(含中央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洗碗机、微型计算机(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空气净化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饭煲、电风扇和净水机16类产品。上述产品(除燃气热水器以及电视机)须在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且达到一级能效,燃气热水器二级能效(含)以上,电视机达到三级能效(含)以上,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
黄金消费补贴
黄金消费补贴资金总额50万元。消费者在参与企业购买黄金饰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3%享受一次立减补贴。补贴方式为购买时立减,发完为止,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支付参加活动。
双台子区汽车、家电、黄金消费补贴活动,具体商品以参与企业提供明细为准。
四、兴隆台区消费补贴
兴隆台区汽车消费补贴以家电、家居、商超零售消费券形式发放,活动总金额200万元。个人消费者(不限户籍)在参加活动的兴隆台区汽车经销企业购置非营运车辆(不含二手车),并在兴隆台区税务局缴纳相关税费,可申领兴隆台区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30日。资料上传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2024年7月10日。
新车购车补贴
新车发票金额5万元(不含)—10万元(含),可分别申领500元家电和500元其他类消费补贴,共计1000元。
新车发票金额10万元(不含)—20万元(含),可分别申领1000元家电和1000元其他类消费补贴,共计2000元。
新车发票金额20万元(不含)以上,可分别申领1500元家电和1500元其他类消费补贴,共计3000元。
以旧换新补贴
对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消费者,通过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不含变更登记)并购买新车的,在购买新车补贴标准基础上,叠加给予1000元置换补贴(含500元家电和500元其他类消费补贴)。
兴隆台区消费补贴可在参加活动的兴隆台区家电、家居、商超企业消费使用。
五、大洼区消费补贴
大洼区汽车消费补贴以家电、商超消费券形式发放,活动金额80万元。个人消费者(不限户籍)在参加活动的大洼区汽车经销企业购置非营运车辆(不含二手车),并在盘锦市税务局缴纳相关税费,可申领大洼区汽车消费补贴。
新车购车补贴
新车发票金额5万元(不含)以下,可分别申领300元家电和200元其他类消费补贴,共计500元。
新车发票金额5万元(含)—10万元(含),可分别申领500元家电和500元其他类消费补贴,共计1000元。
新车发票金额10万元(不含)—20万元(含),可分别申领800元家电和700元其他类消费补贴,共计1500元。
新车发票金额20万元(不含)以上,可分别申领1000元家电和1000元其他类消费补贴,共计2000元。
以旧换新补贴
对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消费者,通过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不含变更登记)并购买新车的,在购买新车补贴标准基础上,叠加给予1000元置换补贴(含500元家电和500元其他类消费补贴)。
大洼区消费补贴可在参加活动的大洼区家电、商超企业消费使用。
六、申领流程
个人消费者实名登录辽事通、建行生活APP,进入盘锦汽车消费补贴专区,通过活动入口上传相关申请资料。消费者申报材料如下:新车购车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购车用户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原有车辆机动车登记证(注册登记栏、变更栏)原件照片或扫描件、“以旧换新”活动真实性证明。(须确保提交资料均为原件,且与身份证信息相符。第6、7、8项申报材料仅限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消费者上传。)
七、其他说明
补贴申领者退车,需先行退还汽车消费补贴。
补贴申领者对填报及上传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证明材料造假、填报虚假信息等行为,将追究申报者法律责任。
活动咨询电话:
0427-2685928
0427-2685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