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环境 创造高品质生活 ——“辽宁这十年”系列报道之四
- 发布日期: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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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1天;辽河流域水质达到良好水平,创有环境监测数据以来最好纪录;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比从2015年的6.4%提升至2020年的8.6%……”
8月18日,省委宣传部召开“辽宁这十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近年来,辽宁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加快美丽辽宁建设的重大部署、重要举措和积极成果。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相关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2018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更好支持生态建设和粮食生产,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省委、省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今天的辽宁,天蓝地绿水清,生态环境更加秀美宜居。
向绿而行 向新而生
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2022年,辽宁成立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完成《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对约200家重点排放单位开展年度碳排放核查,组织66家发电企业有序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逐年发布全省强制清洁生产审核计划,推动重点排放单位节能降碳。出台《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助推辽宁绿色低碳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资本向绿色领域集聚,助力我省绿色低碳发展。
绿色低碳发展,能源须先行。近年来,我省加快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集装箱海铁联运量连续5年突破百万标箱。2021年,海铁联运量全国第二、海铁联运量占港口集装箱吞吐量比重全国第一。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比从2015年的6.4%提升至2020年的8.6%,化解煤电过剩产能取得积极进展,累计淘汰关停落后煤电机组47万千瓦。
城市生活发展,挺进“绿色”时代。我省大力推进建筑行业绿色发展,全省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达到72%,城镇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2021年全省用水总量比2012年减少13.21亿立方米。
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落后产能持续退出,绿色制造体系加快构建,2017年以来,培育93家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培育6批共334家(种)省级绿色制造单位。企业能效水平不断提高,累计实施工业节能监察企业1581家次,组织为全省696家企业实施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加快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21种产品列入《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
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新进展
天空蓝就是百姓“幸福蓝”。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我省确定20个大气重污染区域,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度治理。累计淘汰2.1万台燃煤小锅炉,推进城区及周边散煤替代15万户,推进阜新、沈阳、营口、盘锦4市纳入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推进钢铁企业完成237个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累计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7564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451家;全省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清洁能源车辆比重达到93.9%和99.8%,较2013年分别提升48.1和14.5个百分点。
2021年,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1天,比例为87.9%,同比上升4.3个百分点;全省PM2.5年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0.3%,环境空气中6项污染物浓度首次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今年上半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继续改善,优良天数比例为87.9%,同比上升7.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0.9%。
城市美不美,关键要看水。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我省以不达标和不稳定达标河段为重点,坚持工业、城市生活、农业“三源齐控”。实施入河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业集聚区基本完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52座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全省70条城市黑臭水体已全部完成整治;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2021年,辽河流域水质达到良好水平,创有环境监测数据以来最好纪录,150个国考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占比83.3%,同比提升5.3个百分点,无劣五类水质断面;103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三类标准;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91%。今年上半年,国考优良水质断面占比82.7%,同比提升1.5个百分点,无劣五类水质断面。
土壤安全,健康才有保障。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我省加强农用地污染源头防治,完成61家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整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步提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完成42个地块风险评估、19个地块治理修复。有序推进沈阳、大连、盘锦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建成运行16个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展省级以上化工园区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估。持续改善全省农村人居环境,累计创建美丽示范村、美丽宜居村2367个。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体验场景越来越多
环境就是民生。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直接关系着民生福祉。
近年来,我省实施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启动辽西北防沙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科尔沁沙地南侵生态屏障不断巩固。
持续防风治沙固土,我省相继实施了以防沙治沙为重点的“两退一围”、大规模造林绿化、辽西北边界防护林体系工程等重点工程,已在辽宁和内蒙古边界构筑起长1044公里、宽1至3公里的阻沙林带。监测数据显示,我省沙化和荒漠化土地面积持续减少,沙化土地面积减少92.9万亩,减少12.12%;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83.82万亩,减少10.14%。同时,辽西北森林面积大幅增加,森林覆盖率由1978年的11.1%提高到目前的24.8%。
高水平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区,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呵护好全省人民的“绿肺”和“水塔”。开展水土保持和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2%,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67.48%,2012年以来,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91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提高到76.06%,实现侵蚀面积和侵蚀强度“双下降”。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省绿色矿山数量由2019年年初的25家提升到目前的111家,累计治理历史遗留矿山12.16万亩,治理生产矿山9.8万亩。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整治修复滨海湿地6948公顷、岸线77公里。
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我省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盘锦市、大洼区、盘山县、双台子区和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入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凤城市大梨树村、桓仁满族自治县、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入选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十年跨越,辽宁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立足新发展,辽宁将持之以恒地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保持战略定力,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进一步调整优化四大结构,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