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疾控中心发布紧急提醒
- 发布日期: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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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2月12日0时至24时,葫芦岛市新增1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进一步筑牢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线,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广大市民:
1.非必要不得前往葫芦岛市,尤其是绥中县。
2.1月26日以来,从葫芦岛市来(返)盘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和所在单位报备,并配合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有关管控措施,非必要不外出。如有瞒报,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构筑免疫屏障,特别是3-6岁儿童及80岁以上老年人符合接种条件的请尽快完成全程接种,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市民朋友请立即进行加强免疫。
4.建议外省及重点关注地区来(返)盘人员要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我市目前对外省及重点关注地区来(返)人员免费提供一次核酸检测(由火车站、高速、国省干道交通检查站设立核酸采样点,或由所在社区开具证明到医疗机构采样检测)。同时要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重点关注地区来(返)盘人员进行14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在健康监测起始日和结束日分别进行 1 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如外出应向所在地社区报备行程、目的地和出行方式并做好个人防护。
6.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不要轻信、传播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