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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统计局多举措规范统计执法行为

统计执法检查是保障源头数据质量、提高数据真实性的重要手段。统计执法有效开展,对于规范、引导、保障和推动统计工作健康发展,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和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为做好统计执法工作,盘锦市统计局多措并举规范统计执法行为。

一是创新培训方式。打铁还需自身硬。统计执法是一项业务性、规范性很强的工作,统计执法人员在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时,既要证据确凿,又要程序合法。为此,市统计局在举办统计执法培训班的基础上,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又采取了“现场检查+培训”方式,由市局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带领全市执法证持证人员共同参与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执法实务现场教学,将统计执法中的计划准备工作、现场检查应关注的重点内容、执法流程程序以及执法文书规范等问题进行讲解培训,实现了市县区执法检查带培训工作全覆盖,解决了部分县区执法人员统计业务知识不足、缺少执法实战经验问题,全面提升了市县区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二是周密安排部署。制定了2021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从目的任务、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实施步骤等方面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专题部署统计执法任务,要求各县区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科学执法,确保完成执法检查任务。成立统计执法检查小组,组织成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和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方案及规定程序,制定周密科学的检查方案。将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与部门联合监管、“互联网+监管”等工作相结合, 7-8月、9月共对100余家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

三是严格遵守执法流程。要求执法检查中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出示2人执法证件,调取企业账目,填写执法法律文书。以国家、省执法文书示范文本为基础,对执法检查标准文书进行更新完善,制定统一格式的文书,确保文书格式标准化、规范化。对要求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要求必须写明资料出处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认真整理执法检查卷宗,及时上传“互联网+监管”平台信息。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依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开展现场检查执法,严谨认真调查取证,做到程序合法合规、证据不缺不漏,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执法检查全过程的记录、监督,做好检查工作日志,确保统计执法程序合法、标准统一、过程严谨、结果真实。做好立案查处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敢于执法亮剑,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查处必严”的原则,对统计违法实行“零容忍”。对违法事实当场确认,详细做好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收集相关违法证据,确保所有立案工作不遗巨细、证据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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