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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12-17周岁人群新冠疫苗分步骤接种

7月21日,盘锦市教育局与市卫健委联合启动了我市12-17周岁人群新冠疫苗第一剂接种工作。下半年,我市在继续开展18周岁以上人群接种的基础上,将分步骤开展12至17周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安排部署,按照应接尽接、梯次推进、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原则,我市在下半年分批次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在接种时间安排上,全市将在8月25日前完成18周岁及以上人群第一剂次接种全覆盖,9月25日前完成以上人群的全程接种。根据省卫健委统一部署,7月31日前完成15-17周岁人群第一剂次接种,8月25日前完成该人群第二剂次接种。8月25日前完成12-14周岁人群的第一剂次接种,9月25日前完成该人群第二剂次接种。学生和家长应提前做好接种准备。目前暂不开展12周岁以下人群接种工作,该人群接种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适时开展。
  为12-17周岁人群接种使用的疫苗为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全程两剂次,为北京科兴中维和国药北京生物两个厂家的疫苗。
  为了保障青少年群体新冠病毒疫苗的顺利接种,市教育局和市卫健委联合制定了《关于青少年学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由教育局向学生家长统一发放。由受种者监护人签署《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采取固定接种点位+学校设置临时接种点位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接种,由学校通知并组织受种者到指定的接种门诊接种疫苗。
  家长要详细阅读《致家长一封信》和《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知识,按照学校或相关部门要求为青少年准备好相关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接种证)及家长本人身份证;认真阅读并亲自填写知情同意书,不能让孩子代签。孩子接种当天要提醒孩子穿方便接种的宽松衣服,前往接种门诊时需佩戴口罩。孩子在接种前、后有任何不适,家长要及时告知接种医生。
  根据国家总体安排部署,在校学生及刚毕业的初三、高三学生,由各学校组织进行接种;非在校生可以到街道社区预约接种。
  据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于艳介绍,我国绝大多数人都没有针对新冠病毒的免疫力,对新冠病毒是易感的,感染发病后,有的人还会发展为危重症,甚至造成死亡。接种疫苗后,一方面绝大部分人可以获得免疫力,从而有效降低发病、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另一方面,为青少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建立人群免疫屏障,阻断新冠肺炎的流行,尽快恢复我国社会经济、居民生活正常运转,具有重要意义。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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