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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现代农业发展与部分生产示范市对比情况

发布时间:2015-11-25 浏览次数:254
 为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尽早进入全国现代农业生产示范市的行列,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农业部现代农业生产示范市评价体系中,选取的八个重要指标,并按区域特点选取农业部2014年现代农业示范市(东营、南通、宁波、漳州)与我市进行比较分析。我市现代农业生产与示范市水平相当,部分指标高于或与其持平,但有些数据还是存在一定差距。

  一、主要指标对比情况

     1、高标准农田建设

    “十二五”初期(2011年),我市高标准农田面积为43万亩,到2014年我市发展到100.7万亩,占耕地面积的53%。与漳州、南通和宁波高标准农田建设比较,发展速度居于中游水平,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已建高标准农田与耕地总面积百分比)高于宁波30%、南通2.5%;低于漳州9%。四市建设速度基本持平。总体上看,各地的投入都在加大,建设速度明显加快。

     2、设施农业建设情况

2011年,我市设施农业面积为(占地面积)36.03万亩,到2014年发展到38.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0.3%。该项指标与域外其他四市比较,分别高于东营、南通和漳州设施农业面积的3%2.9%15.3%。处于领先水平。但江苏南通市地处我国长三角,靠江、靠海、比邻上海,发展优势明显,设施农业发展后劲十足,近年来设施农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是上海市的“米袋子”和“菜篮子”基地。                     

3、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情况

农业机械化程度的高低,是现代化农业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十二五”初期,我市农业机械化总动力为73万千瓦,到2014,我市农业机械化总动力发展到80.5万千瓦。机械化耕种收占播种面积的85%,该项指标与宁波基本持平,分别高于南通和漳州4%44%。漳州市由于处于多山地貌,土地集中程度相对较低,规模化生产不是很高,不适合大面积实施机械化作业。                      

     4、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情况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主要体现一个地区耕地流转速度的快慢。它反映了一个地区农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程度的高低。我市2011年耕地流转面积达68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36%。“十二五”期间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到2014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81万亩,占比为43%。同期该项指标低于南通33%,高于漳州18.6%。漳州市由于自然地貌的原因,重点突出特色农业发展,主要以百亩小型园区建设为主,目前已经形成水果、水产、蔬菜、花卉、畜禽、食用菌、林竹和中药材等九大特色产业。农产品市场前景好,产品附加值相对较高。

5、农户参加合作社情况

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代表了一个地区农业产业化的规模和利益联结紧密程度。参合率越高,则代表了这一地区农业现代化的组织水平越高。从调研看,“十二五”初期我市农户参合户数为10.2万户,占总农户23.79万户的43%。发展速度低于南通、宁波,同比分别低5212.7个百分点,高于漳州36个百分点。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亟待提高。

6、农林牧渔服务业发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市农业三次产业按照做“精一产、做强二产、搞活三产”的发展思路,实施农业三次产业融合发展。2011年,我市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为1.6亿元,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1.4%。农林牧渔三产指标在“十二五”期间增长缓慢,到2014年增加值仍维持在1.4%。而东营、南通、宁波和漳州同期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6%7.5%1.4%5.1%。五市对比唯有宁波与我市发展水平持平。其他各市占比均高于我市。

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主要为物质装备、科技推广、经营管理、支持水平、产出水平和可持续发展六大体系,重中之重是提高农民的增入水平,从而缩小城乡“二元结构”,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后劲。2011年,我市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1483元。到2014年提高到12723元,增幅为1240元。同期东营、南通、宁波和漳州市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4456元、15281元、24283元和12690元。除漳州市外,均高于我市。

二、关于加快发展盘锦现代农业的建议

1、大力培育发展龙头企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一是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培育龙头企业。要制订出台优惠政策,创造条件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二是招商引资建设一批龙头企业。通过业主招商、委托招商、网上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形式,大力吸引外来资本、工商资本、民间资本以及其它各方面的资金投资农业产业化。三是在政策层面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发展“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以及“专业市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多种经营形式,提升龙头企业立足农村、发展农业和带动农户的能力、水平。四是整合财政支农资金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对于龙头企业品牌开发、名牌创建、农产品出口创汇、新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等给予补助和奖励。五是加强人才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企业家队伍。

    2、建设优势产业基地,推进农业规模经营

    一是坚持推动“一县一业、一镇一品”建设,重点培育河蟹、泥鳅鱼、碱地柿子、水稻等优势产业,建立从田间到餐桌、从原料到成品、从生产加工到消费,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农业产业体系。二是探索以资金、技术、产品和土地等为要素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要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向种养大户、龙头企业、优势产业集中。

    3、推行标准化,夯实现代农业的基础

要选择我市主要优势农产品,逐步建成以市级检测中心为骨干,以基地、企业、市场速测点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推行农业生产投入品经营进销台帐和农业生产者使用台帐制度,指导农民和经营者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工,科学使用肥料、农药和灌溉用水;提高农产品分级、包装、运送、贮藏和加工标准化水平。积极抓好质量体系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为尽早进入全国农业示范市奠定基础。

4、实施品牌化,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保护地方农产品地理标识;增强我市现有品牌知名度,继续办好稻交会、蟹交会。支持、帮助龙头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积极整合同类产品品牌,以更多的品牌和名牌开拓抢占更大的市场。

5、提高组织化程度,建立和积极发展专业合作组织

农民组织化程度是一个国家农业发达状况的重要标志。盘锦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较好,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地区“小生产、大市场”的问题,但是由于盘锦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较晚,整体规模较小,且存在发展不规范、缺乏发展战略规划等一系列问题。要针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历程进行分析梳理,进而确定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优势、劣势、机遇、挑战。

    一是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骨干和能人的培训,提高其合作意识、组织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二是做好服务和指导。利用电子政务平台,为农民合作组织建立网站,搭建公共信息和网络营销平台;启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咨询服务工作,为合作组织创建和运行中的难题提供周到细致的辅导和答疑;制定有关行政条例或规定,指导合作组织规范地运作,科学地管理,提高经营水平。三是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给予扶持。在资金投入上,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及时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贷支持;对合作组织在购买大型设备、兴办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加工企业时,给予补助或贷款贴息的优惠;积极探索通过合作组织的渠道实现政府对农业的投入和对农民的补贴。在税费减免上,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事为成员自身服务的经营活动,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简化注册登记手续并实行免费;在对农产品进行广告宣传和注册商标时,给予收费方面的优惠。

    6、实现市场化,筑好发展现代农业的通道

    面对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的激烈竞争,我市必须以有效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为重点,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努力把最好的农产品打入最好的市场,卖出最好的价钱:一是要积极开拓国内高端消费市场。利用发挥好我市现有的展销会、洽谈会,广泛推介盘锦的农产品。二是要千方百计扩大国外市场,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利用好地理优势拓展韩国、日本发达国家地区市场按需发展调整产业布局。同时,通过完善产地批发物流市场功能建设、利用好现有金色裕农平台开展连锁配送、网上交易等,促进传统营销方式向现代营销方式的转变。

7、加大农林牧渔服务业生产,建立健全农林牧渔服务业体系

从产业角度来看,农林牧渔服务业是各项综合农业的附属行业,其细分领域非常繁杂,从农业产业链的上端开始,一直延伸到零售环节。要给予农林牧渔服务业维持农、林、牧、渔产业链完整运行的第三产业,以农业产业中金融服务、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服务业为主的市场经营行业。

从市场潜力来看,农业产业中渔业、畜牧业、林业、农垦业都将迎来长期发展利好,行业规模将持续扩大,其中部分企业将以上市为目标,所以在产业链方面更加注重成本因素。而农林牧渔服务业能够有效缓解企业在产业链简化中的成本困扰。以当前的市场发展潜力来看,未来我市的农林牧渔服务行业发展将趋于资源整合,行业发展更加健全。随着农业产业中畜牧、综合林业、养殖渔业的上市潮临近,农林牧渔服务业将发挥积极作用,市场容积将逐渐扩大。

8、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为现代农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加强对现代农业发展的领导和协调,搞好现代农业的发展规划。要不断改革、完善政府投资方向和方式。财政、金融、科技部门要以项目、产业为主线,将多种形式、各部门支配的资金相互配套使用,变相对分散投入为相对集中投入,支持生产基地、主导产品、龙头企业尽快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各级政府引导农民走家庭经营的小规模与大群体相结合的路子,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向农民有偿转包土地使用权搞集中开发,引导农民、企业双方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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